主题
剑鞘
这是我今天杀的第三个人,我与这个人没有仇恨。只是有人出钱让我籽他杀掉而已。而我,也得到了应得的报酬——三两银子。是的,你没有看错,真的是三两,这条人命只值三两银子而已。因为他是牛家村隔壁的王二村的村长的朋友的叔叔赵二伯,说准确点: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夫。而那人要我杀他的理由,只是因为这个农夫打了他一拳而已。没人会为一个普通的农夫出太高的价钱。这年头,人命越来越不值钱。
我是一个杀手,原本我当年的梦想并不是当一个杀手的,而是想当一个大侠,手握一把宝剑,将世上不平事一一铲除,后来,我急需用钱,而当杀手,是赚钱最好的途径。
我需要钱,需要得我可以为了三两银子去杀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农夫,我并不需要顾及身为杀手的面子,因为面子根本不值钱。江湖上传言:杀手炽夜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杀手。因为他从隔壁王大妈家的老母鸡到武林盟主的老母亲无一不杀,丝毫没有一个杀手的尊严。
我很奇怪,我一直以为杀手是没有尊严的。
我用五两银子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一把短剑,很短的剑,短得像匕首;那剑也很普通,普通得你看不出它的不同。我买剑的时候花了五两银子,这意味着——我没钱买剑鞘了。
这倒无所谓,因为我根本没把它当做剑,那只是我的一个杀人工具而已,一根树枝,一块石头,都可以作为我的杀人工具,我买这把剑,只是为了避免杀人时到处找工具的尴尬而已。
有人说:剑鞘是很重要的东西,有了它,才能突出剑的锋利。我认为那人纯属放屁,剑不应该被剑鞘禁锢住。我就一直没让剑入鞘,虽然没钱买鞘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不觉得剑鞘有存在的必要。
生活真是一种很讽刺的东西,我原本想成为一代大侠,拿着一把宝剑到处招摇过市,现在,我却只能拿着一把地摊货到处杀人。
人,有时候真的不得不向生活妥协。
当我回到神医吴常春的茅屋时,小蝶刚刚醒来,脸色似乎还透着一丝苍白,看样子她的病还没好,她望见我时对我嫣然一笑,说道:“你回来了。”她笑的时候美得让我无法呼吸。
一瞬间,我觉得我这样辛苦都是值得的。
小蝶就是让我成为杀手的原因,她的病需要很多钱才能治,而我,只有拼命地赚钱。
我和小蝶的邂逅其实一点也不浪漫,因为她是被我从大街上捡回来的。当年我看到她晕倒在大街上时,只是抱着一种单纯的侠义心肠以及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将她带到了神医吴常春那里,后来那神医告诉我小蝶的病很罕见,必须要几味珍贵的药材才能治好.,凑巧的是这几昧药他刚好有,不过需要很高的价钱。
当我告诉他我没有钱的时候,他露出了一丝奸商般的笑容,他对我说,可以用高丽参将小蝶的命续住,只要我存够了钱就帮我把小蝶的病治好,还有,记得付高丽参的钱,每支五十两。 望着他那贼兮兮的笑容,我强压住想要将他痛扁一顿的冲动。
从此,我的杀手生涯开始了。
有时我真的觉得自己疯了,如果当年不是很傻很天真,或许我会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或许我会实现想当大侠的梦想。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我想我是爱上小蝶了。我一直都是一个敢于承认的人,从看到她的那一刻起,我就爱上她了。没人知道我拼命杀人挣钱是为了一个从大街上捡来的女人,我也不想让人知道,我不想让人以为我是一个疯子。
我记得小蝶第一次醒来后对我说了句:“谢谢你。”我想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对我说的这三个字,这也是我不停为她挣钱的动力,为了这三个字,我整整杀了十年。
她并没问我是干什么的,她似乎并不在意。每一次我回到茅屋看见她,我都会觉得温暖,哪怕我们一言不发。
直到有一天我问她:“你知不知道武林盟主他妈是被谁杀的?”
她对我摇了摇头。
“是我。”说完这两个字后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失败,我一直以为她会很惊讶,我甚至准备好接受她惊讶的表情,结果她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是个杀手,难道你就不害怕吗?”我不甘心,我期待着她哪怕流露出一点点的惊讶,可她依然很平静,她摇摇头,对我说:“我为什么怕,你不会杀我。”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人?”
“我知道,但我不会感激你。”
“为什么?”
“因为你在杀人。”
我突然觉得自己比刚才还要失败,从那以后,我开始有点厌烦杀人了,我决定,干几单大买卖,将钱存够以后,就洗手不干。
我接到的第一单大买卖就是杀死剑圣,可得一万两。这可能是我要杀的最值钱的人。
剑圣已经不再是从前的剑圣了,他看见我之后先跟我说你的杀气太重,然后告诉我要不战而屈人之兵,要以德服人。剑要仁义,仁义,才能天下无敌。
我没跟他废话,在他滔滔不绝自我陶醉地讲那些大道理的时候,我一剑洞穿了他的咽喉,他根本就没有还手。
我想他是真的老了,满肚子的仁义道德,剑本来就是用来杀人的,世上不可能有仁义的剑,对我来说,世上只有杀戮之剑。否则,大家都不用打了,讲一番大道理之后握握手还是朋友。江湖,本来就是你杀我我砍你,跟黑道小混混争盘口没什么区别。
我至今都不相信一万两银子就这么到手了,我原本以为会有一场恶战等着我。我用这一万两银子买了两味药。那奸商吴常春告诉我:“不要小看人,不要小看事,你如果掉以轻心,就会死在别人剑下。”
他居然知道我在想什么,我真的有点掉以轻心了。
后来江湖上的人都说我将剑圣的那把剑拿走了,因为他们只看到剑圣的尸体却没看到剑,连剑鞘都不在了。我没拿那把剑,但我知道那剑在哪里。因为我见过一个樵夫,那樵夫手上拿着劈柴的,就是那把剑。
我问他:“你这把剑从哪里找到的。”
他对我说“路上捡的,旁边还躺着一个人,好像是死了,当时我吓坏了,捡完后拔腿就跑啊,后来我发现这东西很锋利,就拿它劈柴了。“
“剑鞘呢?”
“哦,你说那个空壳子啊,我嫌它碍事就把它当了,当了整整五钱银子呢!”
我后悔起来,早知道我也把那鞘当了,还能换回五钱银子。
小蝶的脸色一天比一天苍白,我知道那该死的高丽参也快没用了,我必须接到一个值钱的人命,否则,所有的心血都会白费。
上天终究还是眷顾我的。
这天,我回到茅屋后就一言不发,只是不停地擦剑,将剑上的铁锈一点点擦掉,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反常,一般我不会这么有耐心的。
小蝶问我:“你今天怎么了,好像有心事?”
“因为我要杀一个人。”
“谁?”
“西门吹雪!”
我终于看到了她惊讶的样子,我发现她瞪大眼睛的样子真的很可爱。半晌后她回过神来对我说:“你疯了,你怎么可能杀得了西门吹雪。”
“我必须去,因为他值五万。”有了这五万,不仅可以治好小蝶的病,而且还能好好地安排我们后半生的生活。
“你可不可以不去?”
“不行,因为你的病,只需要一味药了。”
当我快走出门口的时候,她拉住了我的手,对我说:“我等你。”
我等你。我知道这个承诺的分量,为了这个承诺,我一定要活着回来。
西门吹雪吹的不是雪,是血。
第一次看到西门吹雪的时候我就感到了一股寒意,透骨的寒意,那身白衣依旧一尘不染,那种表情依然孤高,眼神里透出的杀气让我不寒而栗,一切都像传说一样。
“你是炽夜?”他先开口了。我点了点头。
“你是来杀我的?”我又点了点头。
然后他刺出了那一剑,那惊世骇俗的一剑。
我根本就无法闪避,我知道我没有退路了,他的剑,也是杀人的剑。
剑出鞘,必杀人!
我想我快要死了,我这才发现我真的很怕死,我死了以后,小蝶该怎么办?我还没向她表白,我还要给她挣钱治病,我真的不想死。而那些被我杀掉的人,是不是也这么想过?
就当我快要下地狱的时候,那夺命的剑锋居然向左偏了一寸。
仅仅一寸而已。
这是个致命的失误,他本不应该有这样的失误,那剑锋避开了我的心脏,我的剑锋却洞穿了他的咽喉。
当我在吴常春的茅屋里醒来时,他对我说:“在从前,你绝对杀不了西门吹雪。”
“现在为什么能行了?”
“因为他娶了老婆,有老婆的人,再也使不出那孤高的剑法。”
我想这构不成我不娶老婆的理由,因为我决定以后不再杀人,自然也就不再用剑。
“药已经配齐了,你好好休息吧。”
“你为什么救我?我可不想付这次的诊金。”
他笑了,他对我说:“这次是额外赠送的,你可不能死,你死了,我找不到人要债,有人也要当寡妇喽。”
我心头一暖,说了我从没说过的三个字:“谢谢你。”
小蝶的病终于好了,看着她健康的样子,我心里轻松不少,看来这几年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小蝶。”我叫住她,拉住了她的手。
“干什么?”她已经有点脸红
“你知不知道,每一把绝世好剑,都要配一把好的剑鞘,那把剑才算有了归宿。”
“我听说过,难道你要为你的剑配一把剑鞘吗?”
我摇了摇头:“我说的那把剑,是我,小蝶,你愿意当我的剑鞘吗?”
她点了点头,脸红得像天边的晚霞。
我当掉了那把短剑,只当了一文,原来我那些不愉快的杀人记忆,只值一文钱而已。
五年后,茶楼。
我坐在桌边慢慢地喝茶,听着周围的人讲杀手炽夜的光辉历史,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对面坐下了一个人,我望着那人的四条眉毛,感到一阵担忧。
“陆小凤?”我问。
那人点了点头。
“你是来杀我的?”
“你杀了我朋友。”
这一天终究到来了。“你等我安排一下后事,起码让我给老婆孩子说一声。”
“你有老婆?”陆小凤的四条眉毛皱在一起的样子真的很滑稽。
我点点头。
陆小凤将茶水一饮而尽,然后扬长而去,只留下了一句话:“剑在鞘中,已经不能杀人了。”